一、总体布局及防火间距
定型机、涂层机专业生成厂家无锡前洲兴华机械2022年4月6日讯 1、根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要求,涂层车间属于甲类(使用甲类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车间)、打浆房属于甲类、化学品仓库属于甲类,甲类车间与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为15米(储量大于10吨),甲类厂房与其他生产厂房之间为12米,甲类车间与明火(锅炉房是作为明火点)距离至少30米。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,保障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畅通,保证防火防烟分区、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。
二、厂房、仓库的防火分区
1、根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要求,甲类厂房宜为单层;当甲类厂房为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时,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为3000平米。二级耐火等级的甲类仓库最大防火分区的面积为250平米。
2、根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第3.3.5条,办公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,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.50h的防火隔墙和1.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,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。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,应采用乙级防火门。
3、根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第3.3.6条,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,甲、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,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;甲、乙、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.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。
三、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施防火防爆方面
1、《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》(GB12801-2008)第5.6.4条,用于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,应根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使用条件,按有关规定选型、安装和维护。
2、《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》(AQ3009-2007)
3、《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(GB50058-2014)
涂胶场所、危险化学品储存区、调胶区为爆炸危险区域,所有电气设备均为防爆型,应符合防爆要求(包括工具、电气接线、排风设施、消除人体静电装置、消除静电装置、照明开关、照明灯具、应急照明灯具、温(湿)度计、排风机、石英钟、空调、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等);所有电线穿管,采用镀锌钢管,螺纹连接(不少于5扣),镀锌钢管不方便使用时,采用防爆软管,螺纹连接,并做好跨接。
四、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设置方面
1、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第8.4.3条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、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。
2、《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》(GB50493-2019)
涂层区域、打浆及胶水存放区域、废气回收区域均属于可能散发可燃蒸气的场所,这些区域均需要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,且报警装置需传输至24h有人值守的地方。
可燃气体报警器设置高度0.3-0.6m,设置两级报警,一级25%,二级50%,现场设置声光报警,主机设置在24h有人值班场所。
五、防静电装置设置方面
根据《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565-2010第10.3.4条,纺织工程中存在静电引燃、引爆的危险场所,应设置静电防护措施。第10.3.5条,静电防护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》GB 12158等的规定。
涂层机的刀头(设置喷雾、静电接地等)、打浆时使用打浆机、回收罐的的管道、阀门都需要设置防静电措施。
六、涂层机工艺安全要求
1、涂层机工艺安全要求:涂层机总体工艺要求应符合《涂装作业安全规程-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程》(GB14443-2007)要求。
2、涂层机应根据涂布速率、及使用的胶水等原材料计算风量,确保涂层烘干室内可燃气体最高体积浓度不应超过其爆炸下限的25%,涂层烘干室内不应留有可燃气体积聚的死角。涂层机的涂布工段区域及涂层烘箱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,并实现报警、涂层机连锁停机、与回收装置风机联锁等功能。烘箱内安装风压检测系统,设置与烘箱匹配的排风风机,配置压差自动报警,并与涂布生产线联动。通风系统的启动应先于涂布烘干作业系统的启动,涂布、烘干系统停机时,通风系统应至少延时10min停机。在刀头部位与烘箱内设置火灾探测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,优先选择气体或喷水灭火系统,按企业实际条件设置氮气、二氧化碳、加湿等辅助防火装置。
3、相关安全设备设施应确保持续有效,未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负责人批准,不应更换、停止使用或摘除安全联锁。
4、对风机的过滤系统应定期进行清理,以不阻碍通风效果,设置风压差,低于规定数值立即清理。
5、涂层机涂布工段采取消静电措施、刮刀的静电防止积聚措施,刀头部位应装加湿设施。
6、涂布机头及烘箱3米范围内为爆炸危险区,应安装符合要求的防爆电器设备(包括电气接线、照明开关、照明灯具、应急照明灯具、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等)。
七、尾气处理系统安全要求
1、尾气处理系统与涂布车间风管设置防回火装置。
2、通风管道上应设置泄爆口与泄爆管,泄爆管应引至室外安全处,泄爆口的面积不应小于管道截面积。
3、尾气处理系统爆炸危险区内电气设施均应为防爆型(包括电气接线、电机、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等)。
4、安全阀、压力表均应校验合格。
5、防雷、防静电设施完好,并经过检测合格。
6、尾气处理的接受槽,选用合适的液位测量仪表,实现槽内物料液位动态监控;输送管道定期巡线,应设置防溢围堰。
7、尾气处理装置要符合现行的安全、环保技术规范及要求,装置与车间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或有效隔离,装置不应设在厂房顶部。
八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要求
涂层企业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主要原料,每条线现场存放总数不得超过2桶(180kg以内铁桶)物料。
九、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求
涂层胶、稀释剂等储存要遵守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并符合《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》、《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》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,场所与其他场所分隔,靠外墙布置,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,安全出口严禁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;储存场所设置直通室外的泄压面,门、窗、轻质墙体均可视为泄压面,泄压面积应符合规范要求。